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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难管理难送走难无身份证明入学工作难
一些儿童,因为诸多因素,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离开了家庭,漂泊在社会上,以乞讨、行骗、偷盗、做童工、甚至卖血为生,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和扭曲,他们是非常需要得到救助的特殊弱势困难群体。
数据显示,近10年来,天津市收容救助的流浪儿童已达3558人次。流浪儿童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每个人都应有美好的童年时光,对于那些流浪孩子,社会有责任让他们也过上幸福生活。
遭弃被拐不堪虐待流浪“变味”“超市族”
“天津是南北交通重要的枢纽之一,而且经济水平也达到一定高度,一些流浪人员选择天津也不是偶然的。”天津流动人口收容救助站的孙林庆科长告诉记者,就目前统计的情况来看,在天津接受救助的流浪儿童,主要来自东北三省、内蒙古、河南、山东等周边地区,也有来自南方的一些城市。
孙科长告诉记者,产生流浪儿童的原因,大概有这几种:有的孩子或因为父母离异、或是家庭贫困、或是因为不堪虐待等原因,外出流浪,这占了流浪儿童数目很大的比重;也有身体有疾病,身体残障、智障,而被父母抛弃的。
“也有被不法分子拐骗来的。”儿保中心的王鹏补充介绍说,曾经有过一批孩子是被不法分子从湖南拐骗到天津,专门从事张贴小广告的工作。后来在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不但抓获了犯罪分子,还将这些受骗的儿童一一送回故乡。
救助站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了流浪儿童中出现的奇特群体———“超市一族”:“这些孩子睡醒了以后,就跑到一些大型超市,然后肆无忌惮地打开食品包装,大吃大喝。吃饱了就到大街上,捡一些破烂变卖,换了钱后,晚上又跑到游戏厅玩。有时候被一些超市的保安人员发现,被扭送到公安机关。但是,一旦再重新回到社会,这样的生活照旧。”
张宏主任向记者表示:“甚至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教唆这些孩子偷盗、抢劫。这些都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对这些流浪儿童的身心健康,更是带来一种无比的灾害。”
多方努力盼“回归”社会无身份证明工作入学难
“无家可归的孩子如何安置呢?”张宏主任说,为回不了家的孩子找到一个“出路”,实在是一件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事情。
“按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8岁以下,符合相关条件的儿童,可以被送进儿童福利院。但实际情况是,接受救助的流浪儿童,年龄基本从13岁到16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首先面临着入学问题,这些孩子基本没有学过什么文化知识。”张宏主任说,很少有学校愿意接收这些孩子,毕竟这牵扯到知识脱节、生活住宿等一系列问题。
此外,这些孩子成年后,还面临着找工作、养活自己的问题,但是他们有一个很大障碍就是,他们没有任何的身份证明。
“目前,通过宣传,包括市民、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救助意识在不断增强,一些企业也表示将来能够接收这些孩子,在企业内部从事其力所能及的工作。而儿保中心需要开具一些证明,来证明其身份。”张宏主任表示,这样的做法不是长久之计,需要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寻找出一条积极的、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出路。
“到儿保中心接受救助的儿童是幸福的,不但食宿安排妥当,还专门聘请有经验的老教师从事文化和基本技术技能的教学;还有心理专家负责心理矫治;中心还经常开展和同龄人互相交流以及外出参观的活动……”张宏主任笑言,一些孩子难免会产生一种“乐不思蜀”的情绪,“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这些孩子最终能够重新‘回归’社会,和其他孩子一样,有一个幸福的童年生活。”
“我们所给予的毕竟只是短暂的救助行为。”张宏主任强调,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一个完整的家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救助网站投入使用专项立法亟待加快
有消息称,一个流动人口救助的全国性网站,业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张宏主任说,利用强大的网络系统,可以更快、更便捷地为那些包括流浪儿童在内的流浪人员,找到自己的家。
在采访过程中,一些救助流浪儿童的一线工作者向记者表示,在很多时候感觉到救助时缺乏法律依据,他们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总结出“流浪儿童进入救助中心难,管理难,送走难”的“三难”现象。即对于一些街头流浪儿童如果对方不自愿,救助站是不能强制救助的;对一些已经救助的儿童,有些以死相危险,继续管理教育难;还有,救助中心有时候遇到一些被家庭遗弃的儿童,他们的家人存在明显的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违法行为,所以即使将流浪儿童送回家,最终还是会出来的。还有就是由于救助时间短暂,无法从根本上对儿童进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矫治,因此,有些孩子被送回家,坏习惯仍然存在;另外,社会上存在不法分子对流浪儿童的控制与利用现象,钻法律的空子……
为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的立法,使落实救助流浪儿童的部门能够更好地保护他们,成为很多救助工作者急切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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