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小区住起来既方便又舒服,不过开发商在开采地热时,除了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支付费用,还要按照天津市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交纳补偿费用。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自1日起执行,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开采40℃(含40℃)以上地热水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这次制定的价格标准减少了收费级差,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按照地热资源的温度、用途和开采量按月收取。
据了解,目前本市地热采暖达到近1000万平方米,居全国之首,对降低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本市地热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随着本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本市地热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地热资源有限性以及发展需求的增加,使得进一步保护本市地热资源、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当务之急。此次执行的新的收费标准将有助于按照鼓励集约型,限制粗放型的原则,创建本市地热资源的循环利用模式,加快本市节约型城市建设。
这次制定的价格标准有两方面特点。一方面,价格标准中减少了收费级差,由原来的五级减少到三级,即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按照地热资源的温度、用途和开采量按月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单位:元/立方米)
注:特殊行业指洗浴、温泉娱乐保健、矿泉水生产等
40℃≤Τ∠60℃ 60℃≤Τ∠80℃ 80℃以上
供暖、生活热水和工业生产 1 1.5 2
回灌量部分 0.3 0.45 0.6
农业种植、养殖 0.5 0.75 1
特殊行业 3 4.5 6
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用途明确不同的收费标准,对回灌开采方式也做出了明确的优惠政策,提高了政策透明度,有利于回灌开采方式的推广。例如,按照国家有关对农业发展进行扶植的政策,收费标准对农业种植、养殖用途实行减半收费的优惠措施,对回灌开采方式,回灌部分只收取普通标准的30%;对洗浴、温泉娱乐保健、矿泉水生产等特殊行业的这一部分用户,实行的是普通收费标准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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