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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天津市交通死亡事故发案数、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额,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9.48%、18.68%、7.03%。但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距离等仍为引发交通事故主因。
据分析,高速公路、津围公路、北杨公路、205国道、外环线仍为交通死亡事故高发区域,交通死亡事故发案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死亡事故发案数和死亡人数45.16%、51.35%;夜间郊县无照明设施公路追尾撞击事故频发,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13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7.69%、17.57%;晚20时至22时为交通事故多发时段;驾龄不足两年机动车驾驶人肇事89起,造成29人死亡,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25.36%和39.19%;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距离等交通违法行为仍为交通事故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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