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铁路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20多年来安全、准确、迅速、高效地完成了铁路运输生产任务。今日,全集团实现了无铁路行车责任大事故8000天,在全国地方铁路创出一流的安全成绩。
多年来,该集团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执行作业标准一点也不差,差一点也不行”,“千好万好出了事就不好,千个道理万个道理出了事故就没有道理”等安全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并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该集团先后制定了49项规章制度,48项1137条安全管理标准,26项454条安全工作标准。制定了地方铁路行车安全关键61项控制措施,123条安全卡死制度和“120条处罚规定”,运输系统相继完善了《站管细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抢险快速反应预案》等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安全生产进入有序可控状态。20多年来,他们依据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办法和干部逐级负责制实施办法,对各级干部量化了考核标准,每季、月考核评价。考核中,让没有起色的干部“丢面子”,让失职不履职的干部“挪位子”,让管理失控的干部“减票子”,谁逾越安全警戒红线,严格按《集团120条罚规》问责追究。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铁路集团将以实现安全行车8000天为新的动力,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永不松懈,再接再厉,确保安全工作再上一层楼,再创新业绩,再攀新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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