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照明建设与改造中,要保证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严格限制装饰性的景观照明。记者昨天获悉,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城市建设和电力供应情况,严格限制发展和建设景观照明。与此同时,城市照明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将节电及宜居、环保等作为论证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城市照明的过快发展,加大了能源的需求和消耗,尤其是一些城市单纯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规模、超豪华,建设和配置不切合实际的、不科学的照明工程,浪费了能源,也造成了光污染。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以人为本、突出重点、保证功能、经济实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为目的,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修改完善;城市照明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将节电及宜居、环保等作为论证内容;在城市照明建设与改造中,保证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严格限制装饰性的景观照明;功能照明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和照明能耗密度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采用节能照明、努力降低电耗,将成为今后各城市实施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监控和分时控制模式,不得在城区主干道大范围使用多光源装饰性庭园灯。景观照明严禁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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