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法制漫谈系列
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高博):驾驶学员韦某在谢师傅随车指导下上路驾车接受培训,操作不当将骑自行车人涂某撞倒并致其受伤,共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交管部门认定教练员谢师傅负全责,可谢师傅却以谁驾车就由谁负责为由,要韦某承担全责。韦某应负全责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道路上学习驾驶应按照交管部门指定路线、时间并应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学员学习驾驶中有交通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教练承担责任”的规定,该起交通事故责任应由教练谢某承担,而不应由驾驶车辆的学员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