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对游泳场所进行的专项检查结果显示,本市游泳场所池水合格率为94.8%。今夏,本市未发生因游泳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的群体性卫生事件。
此次检查,卫生监督部门共抽检游泳池水1819份,合格数为1724份,平均合格率为94.8%,其中各项卫生指标抽检结果分别为:细菌总数合格率91.3%、大肠菌群合格率97.8%、尿素合格率95.8%、浑浊度合格率99.7%、余氯合格率89.3%。
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游泳场馆在卫生管理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卫生监督部门已经指导其进行整改。今夏,卫生监督部门共对15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游泳场馆,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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