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局党委把巩固扩大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同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真正做到从灵魂深处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把为百姓排忧解难作为永恒职责。
坚持老百姓标准,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医疗降费指标控制措施。围绕规定的年终实现市属医院门诊次均费用降低2%、住院病人日均费用降低8%,全市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平均控制在47%以下的医疗降费指标,对全市各医疗机构采取面上普遍督查、末尾单位重点督查等方式,监督落实情况。二是建立合理使用抗生素监测点,制定不同医院、不同科室抗生素使用标准。重点加强医疗规范临床路径的制定和管理,发挥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作用,通过合理用药降低费用。三是积极推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模式,扩大招标覆盖面。四是积极推广单病种收费试点。五是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取消了11项医疗收费项目,对28项医疗收费项目内涵予以明确和规范,完成《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的归并整理,现有医疗项目4003项,总体价格有所降低。
坚持改进服务,规范医疗行为。一是强化医院管理。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真正让病人获得廉价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严格依法行医。针对我市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和违规情况,除重点进行监管和整治外,制定出台了暂停审批体检机构和医院血液透析项目、进一步加强医院基础服务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医用氧气使用管理等多项管理规定,与市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出台了三级医院与一、二级医院间双向转诊制度。三是严把技术准入关。四是实行医院管理评价。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是健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市卫生局成立了卫生执法监督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完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将原天津市公共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赋予了对医疗保健等领域进行综合执法的新职能。二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虚假宣传,假借科研等名义误导和欺骗患者;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特别是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无证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重点查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五项非法行为。三是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务公开,开展规范化服务,公布医疗卫生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群众明示医院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和医疗负担信息。其中包括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医药费用、单病种信息、行业作风等32项内容。扎实开展“共铸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年内评万名诚信个人、千名诚信标兵,创两所诚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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