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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民警王献涓
违法录入98份申请信息
被告人王献涓(男)现年32岁,原系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技术员,2004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
4月28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献涓犯有滥用职权罪,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4月至9月,王献涓受科长刘湘建指使,利用其担任技术员的职权,在明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异地办理出国护照、且本地又违规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情况下,仍积极想办法,采取非正常手段,违规办理98份申请护照的电脑初步录入,对其中57份没有人口信息的申请采取避开人口信息网拦截的方法使其顺利通过,并按每本5000元共计收取460000元非法所得进入该科小钱柜,且由其保管,造成违法犯罪人员和有非法移民企图等依法不能出境的人员获得了出国护照。
98份申请中3人为违法人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的一天,刘湘建将一叠已由其审批的护照申请表等材料交给王献涓,告知这是违规收取了赞助费的,要其以李玲(出入境管理科主任科员)的工号和密码进行初步录入,并要李玲将其工号和密码告诉他。王献涓在明知自己没有进行护照申请的初步录入的职权、且该科又违规收取一定数额赞助费的情况下,根据刘湘建指示,对这批护照申请表进行了电脑初步录入。此后至2004年9月,刘湘建又先后多次将已由其审批的护照申请表等材料交给王献涓,要其作电脑初步录入。
录入过程中,王献涓发现部分申请人没有人口信息,刘湘建要其想办法录入。王献涓便运用其所学专业知识,采取利用他人人口信息,避开人口信息网拦截的方法,使其顺利通过电脑初步录入。自2004年4月至9月,王献涓根据刘湘建的指示,共办理98份护照申请的电脑初步录入,其中57份无人口信息。98人中,已有48人偷渡出国境,其中1人为违法人员,另有44人因被边防部门发现扣押护照未出境,其中2人为违法人员。
“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献涓作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原科长刘湘建指示下进行护照申请的电脑初步录入,且在录入过程中,对没有人口信息的异地人员的申请,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采取利用他人人口信息的方法使其顺利通过,使不应当在岳阳地区办理护照的人员,在岳阳地区取得护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王献涓实施的行为仅是护照办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仅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王献涓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本案事实,可认定被告人王献涓的犯罪情节轻微,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献涓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6次非法从岳阳市公安局办理152本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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