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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5日,天津市工商局在全市各区县19个地点,组织开展了以《合同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市工商局、各区县工商分局有关部门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此举也标志着工商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面拉开序幕。
据了解,9月份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是由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外汇局、中消协等10个部门联合组织进行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年度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在市工商局宣传咨询活动现场看到,70多家企业和160多名群众来到活动现场,向工商部门咨询政策,反映问题,交流情况。工商人员热情向企业和群众介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政策法规,解答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据初步统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此次活动中共接待企业400多家、群众3000多人,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两万多份,帮助企业和群众现场解决146个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据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工商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公益广告刊播工作;第二阶段重点作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其中市消费者协会将开展对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点评活动,开展美容化妆品市场消费调查活动,开展航空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活动,并适时公布八个公共服务行业万名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第三阶段重点做好打击商业欺诈,开展诚信兴商工作。工商部门将加强对地区封锁和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消费储值”及其类似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及其它商业标识等假冒、仿冒行为。同时,还将积极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行动,开展“重合同、守信誉”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查处和公示力度,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准入秩序的行为,努力消除潜在的商业欺诈,促进企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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