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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介绍我国政府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于2005年9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在发布会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杨健强同志介绍中国政府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有关情况。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除汉族外,55个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其中又有22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总人口63万人,统称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在10个省区中的86个县,640个行政村。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些民族政治上得到翻身,经济社会有较快发展。但是,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这些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生产力水平低,贫困问题突出;社会发育程度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是少数民族中应特别予以关注的群体。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在执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扶持政策的同时,对人口较少民族给予了更多的支持和照顾。1999年,国家民委与国务院扶贫办密切合作,联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基诺山和布朗山开展了"两山"集中帮扶试点示范工作,投入7300万元,帮助基诺、布朗两个民族聚居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他们种植生态茶和进行茶叶加工,发展橡胶和其它经济作物。通过3年的努力,两个民族聚居区基本改变了落后的面貌。2004年,在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缓解和消除贫困的政策声明》中庄严承诺:"加快22个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地区脱贫的步伐,力争先于其他同类地区实现减贫目标"。今年,国务院审议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使这项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再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人口较少民族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规划》提出了"打基础,调结构,兴科教,强素质"等四项任务。具体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群众增收;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加强培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政策措施保障主要体现为"六个加大":一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大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四是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五是加大人才培训的力度;六是加大对口帮扶的力度。
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中央各部门将根据自己的职能采取特殊的措施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支持,还要积极组织对口支援;其次,各有关省(区)政府要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负总责,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第三,人口较少民族所在县(旗)的县(旗)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第四,要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640个行政村,一个村一个村的规划,一个村一个村的扶持,一个村一个村的搞好,分期分批地改变面貌。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对于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各部门的大力协同,有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人口较少民族的脱贫和发展问题,是完全有条件的,我们对此充满信心。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把这件具有重大意义的德政工程认真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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