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三进”工程办公室了解到,全市正在按照《天津市农村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店)基本标准》,紧锣密鼓地加紧建设农村商业服务连锁网络体系。未来两年,天津各区县、乡镇及自然村将分别建设一批大型综合超市和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连锁超市及连锁便利超市,广大农民就近享受便利商业服务的愿望即将实现。
区县将建大型配送中心
在区县政府所在地及辐射范围广的乡镇,将建设大型综合超市和5000平方米的配送中心,向乡(镇)、村两级日用消费品连锁店进行配送和提供相关服务。这些商业设施建筑应为钢架材料结构,地面将采用水泥毛坯或水磨石;有相应的停车位,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及管理人员。
这些商业设施将有充分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将配备MIS、 EOS等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具备齐全、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证。还将制定并执行严格商品储存管理制度、商品准入制度、商品质量责任制度及商品质量认证合格制度。
乡镇设立连锁经营超市
本市要在乡镇设立连锁经营超市。其中在有4万— 5万人口的乡镇设立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经营品种超过3000种的连锁超市; 2万-4万人口乡镇设立的连锁超市,面积要在5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不少于2000种,可批零兼营,满足村级日用消费品连锁店进货要求。
乡镇连锁超市将配备充分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固定电话。将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保证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有验收合格证。各岗位的从业人员都应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社会专门培训机构或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质量法及相关知识,诚实守信。
乡镇连锁超市对售货方式有一定的要求,可实行以批零兼营、现购自运、开架自选、原包陈列为主,也可以采取完全开架自选、出入口分设、收银台统一结算。对商品质量管理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商品质量责任制度,这里经营的商品,特别是关系顾客食用安全的商品,必须是经过质量认证的合格商品。
村庄便利店提供综合服务
本市要在村庄建设村级连锁综合便利店。其中千人以上的自然村店铺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不少于1000种;千人以下村便利店营业面积要在4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不少于500种。
这种便利店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质量法及相关知识,诚实守信。商品质量管理要求严格,将严格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进货渠道及进货商应建立登记办法。对散装食品、副食品应加强防护,避免污染。对顾客实行质量承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这种便利店在经营食品、副食品、调料、洗涤用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利用贴近农民、连接市场的优势,逐步增加服务功能,为村民提供农副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小宗零星农副土特产品及废旧物资代购、代收,以及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的销售,代售邮票、信封、明信片、电话用品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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