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日,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天津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房凤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俞海潮、王述祖、梁肃、张元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庄公惠参加了视察活动,副市长孙海麟、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参加视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实地察看了武清区黑马蔬菜产销合作社、武清区大孟庄肉鸡合作社、北辰区泰华枣业合作社;听取了市农委和武清区、北辰区负责同志关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汇报。
在视察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视察人员指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市农委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政策指导、典型示范、情况调研等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民专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民增收,促进了农村经营制度的变革;增加了农村经济活力,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改善了政府对农业的管理。
视察人员强调,为了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良好氛围。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农村改革,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将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创造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利政策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加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并在组织登记、注册、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要立足于发展,切实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支持、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多形式发展,多主体领办,并切实提供各种方便条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懂合作经营、有奉献精神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要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组织章程,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民主管理、财物管理、产权管理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政府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与扶持。要通过总结经验,为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创造条件,努力促进我市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