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高博):日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以政法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辖区党委《关于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当前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就《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努力解决队伍建设、审判等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强化学习,落实举措,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社会矛盾的最终集合处。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找准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该院党组紧密联系思想和审判等工作实际,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关于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当前重点工作的意见》等一些重点文章和书目,围绕构建和谐社会,针对如何发挥审判工作解决各种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等一系列话题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和研讨。
在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的同时,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加深了对“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领导”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并针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注意在工作实践中抓好关键举措的实施和落实,着力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做好涉法信访、执行、民商事等审判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与群体性事件,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和院领导应急处置责任制机制。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信访分析会,实行院长签发信访督办令制度,确保每一件信访案件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该院同时成立了“重复信访综合协调办公室”专门受理重复信访和院长接待日中涉及立案、审理、执行以及信访人对案件结果不服等事项。
坚持强化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了“下沉一级处理信访”制度。涉及哪个部门的信访案件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杜绝和降低信访,防止了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有效地解决了阻碍和谐社会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员干警对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学习和研讨,采取集体学、自学和以会代培等形式,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引导党员干警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从自身做起,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克服冷、硬、横等不良作风,把说服教育、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
特别要求审判工作一线的党员法官要认真开好每一次庭,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次调解;不仅将每一个案子要判公道,而且要将道理向当事人讲清楚;不仅让人民群众获得司法公正,而且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信得过的规范程序感受到司法公正,做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法官辨法析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1-8月份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4500余件,为辖区的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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