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金融(综合经济)工委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有关通知精神,从系统实际出发,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的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探索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一、按照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建立学习教育机制。按照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脱产进修、成果交流“四位一体”的理论培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研究会和党建研究会两个平台,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落实拟任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坚持党员日常学习、“三会一课”、电化教育、专题培训等制度。采取集中办班、举办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及新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党员骨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力争用三年时间把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及党员骨干轮训一遍。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局域网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档案制度。
二、以发扬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为核心,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落实好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谈心交心、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继续抓好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制度、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和党员民主权利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内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决策规则和程序,决策咨询机制和重大事项的公示、听证制度。认真落实新设立的行政性项目和收费调整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完善公开的相关程序、办法和途径,增强相关政策、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工委《关于加强金融和综合经济系统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和综合经济系统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班子内部的工作分工和议事决策规则,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党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函询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等制度。
三、以落实“执政为民、温暖人心”为重点,建立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服务机制。认真落实工委《关于建立“执政为民、温暖人心”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区县党委联系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意见》。系统各单位紧密联系各自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采取岗位开发、政策促进、再就业帮扶、超前预控、协调推进、创业带就业、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等措施,加快建立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长效帮扶机制。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围绕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抓好《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及五个配套办法的落实。认真总结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的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党员奉献日活动、“认岗位亮身份做奉献活动”、党员责任区、示范岗, “进百家门、解千人难”送温暖活动和义务咨询服务等各种有效载体和活动形式,探索建立让困难群众长期得实惠的制度保证。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征求意见、上门服务,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工作纪实制度、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为民服务专线电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制度,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接待日制度,逐步形成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
四、以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为标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党员不同岗位的特点,将党员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量化分值,使保持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成为长期约束每一位党员的行为规范。机关党员重点考核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等方面的情况;企业职工党员重点考核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开展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在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紧扣标准、内容、责任等具体要求,建立奖惩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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