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天津市首家由法人开办的司法鉴定机构正式开业。
为实现“鉴审分离”、“鉴管分离”,保证司法鉴定的客观性,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决定》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根据该决定,今年9月20日,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了本市首家司法鉴定机构———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该所目前有7位由天津市司法局批准注册的高级鉴定人员,主要面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物证类文件检验和痕迹鉴定业务。据悉,继该鉴定所设立后,本市还会有更多鉴定机构陆续设立,不仅能保证公平与效率,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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