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给自己先后起了6个化名,采取开出空头支票骗取货物、办理出国劳务为名骗取手续费、演艺公司急聘演员为名骗取业余演员的巨额订金、代办汽车贷款为名诈骗客户预付款等等层出不穷的骗术,被告人先后骗取了多名被害人价值120余万元的财物。日前,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是本市人,中技文化,1999年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2年2月提前释放,2002年3月17日被告人又因嫖娼被公安和平分局收教八个月,2002年4月29日请假后离所未归。为了达到不法目的,被告人刘某先后给自己起了6个化名。2004年10月间,被告人刘某化名后伙同他人以使用假身份证的手段,在工商局虚假注册了保健品经营部,并租赁了经营地点。同年12月26日,被告人刘某向本市一家医药公司订购26万余元的保健品,在开具票面为26万元的两张转账支票交付给医药公司后,于当日将货物提走。3天后,医药公司将支票交入银行后发现顶票,而被告人刘某则在提取货物后下落不明。2005年3月,他再次化名伙同他人,以伪造的营业执照在一家饭店租设办公地点,以能办理出国劳务手续为名,打着介绍他人前往韩国从事出国劳务的旗号,骗取了6名被害人现金12万元后下落不明。两次诈骗的轻易得手,使得被告人刘某更加嚣张,他再一次化名后,以一家虚假的演艺公司急聘演员为名,骗取20名业余演员交付订金34万元后“失踪”。两个月后,这个诈骗惯犯又出“新招”,“成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登报刊登代办汽车担保贷款业务,骗取7名被害人预付购车款共计52万余元后下落不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后逃逸,伙同他人诈骗公民或单位合法财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故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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