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两名男子在早市上专盯购“黄盘”者,而后冒充警察以买“黄盘”要被罚款拘留相威胁,敲诈他人钱财数千元。日前,其中一名男子被天津市红桥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了解,今年36岁的刘某,1989年因犯流氓罪被判刑,200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02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2005年3月2日,刘某和马某(另案处理)在本市红桥区千里堤早市寻找敲诈对象。当发现一名男子买了几张“黄盘”准备离开时,刘、马二人连忙上前进行拦截。二人冒充人民警察,并以购买淫秽光盘为由要对该男子进行罚款拘留。被害人无奈交出3500元。获赃款后,刘、马二人全部挥霍。4月11日,刘、马二人再次勒索上述被害人,刘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某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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