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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买药时,很少有人会关心卖药给自己的到底是执业药师还是一般的售货人员。虽然都是卖药,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别很大,可能还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近日下发文件,强化药品经营活动中执业药师的作用,强调只要药店营业,执业药师就应该在岗。
执业药师保证用药安全
执业药师非常重要,比如如果他发现患者处方中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就会拒绝调配、销售,或与医生联系,或要求购买者请医生修改处方,才能调配、销售。药师还可以对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特别对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的消费者。在没有医生在场的情况下,执业药师可以保证百姓的用药安全。
药品分类管理强调药师
执业药师如此重要,在一些药店里,患者却可能寻不到执业药师的踪影。有业内人士透露,一般的小药店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平常根本就不会聘用执业药师,因为聘执业药师的成本相当于聘两三个销售人员。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那时药师的作用更加重要。
无执业药师药店被曝光
为了消除百姓用药的安全隐患,市药监局直属分局已经加强在市内六区的检查力度,并于日前专门下发通知强调,药品经营企业在营业期间,执业药师应该在岗。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执业药师一次不在岗的,口头批评、警告;两次不在岗的,书面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在岗的,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将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列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考核内容。
怎样识别执业药师?
据介绍,药品经营企业聘请的执业药师必须持有《执业药师注册证》,只在本企业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执业药师的证书应悬挂在店堂醒目、易见的地方。而且,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上岗。这种胸卡上标注的决不应该是“售货员”。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执业药师应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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