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2005年8月4日晚7时许,外地来津女士曾某走在河西区体院北环湖南里小区的路上时,被一男青年抢走手机,曾某反手抓住与其走在一起的女青年,却被其咬伤右手。日前,本市河西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22岁的女青年唐某和25岁的男青年赵某被分别指控犯有抢劫罪和抢夺罪。
法庭上,两人交代,他们在一起租房吸毒,因为没钱买毒品就商量着去弄钱。案发当晚,他们在路上看见前面的女士拿着手机,唐某一使眼神,赵某上前就抢走了对方的手机。
公诉机关指控,两人经事先预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而唐某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在对赵某的单独讯问中,他对指控未提异议,并称抢手机是唐某的主意。最后陈述时,唐某称手机是自己让赵某抢的,希望法庭对赵某轻判。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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