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刚刚闭幕的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而司法公正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基本底线,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声誉,也关系到和谐社会构建的成败。本市公安机关实行“开门大接访”,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执法实践中首创“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实行开门大接访,面对面地去接待群众。该举措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国家信访局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创立“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实行开门大接访,不仅需要勇气和魄力,更需要以一种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重视民情、善解民意。面对众多的上访人,公安机关感到的不仅是压力,而且是动力。他们敢于积极面对群众,并从接访这个“窗口”和“镜子”中认真查找错误,改进不足。压力源于自省,动力源于责任,两年来,他们为群众解决了大批疑难问题,信访结案率高达91.8%,这个看似枯燥的数字生动地说明了公安机关强烈的责任意识、自省意识和群众意识。通过“大接访”的渠道,他们不仅宣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而且怀着深厚的感情去为人民排忧解难。奉献了爱心和真情,维护了公平和正义,收获了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公安机关的接访实践,在“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这二者之间找到了最佳的切入点和最好的结合点。
人心定则秩序稳,秩序稳则社会安。“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和“大接访”在构建和谐天津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公安机关在驾驭社会治安的过程中,注重发现不稳定因素,善于运用疏导的方法,认真处理群众上访,使大量的社会矛盾得到缓解和化解,起到了“减压阀”和“平衡器”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安机关的接访活动不仅从理念上,而且从实践上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新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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