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本周六市经济租赁房管理中心将在成都道110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中心)现场服务,1000余条房屋信息齐备,同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去选择房屋信息前,市民先要到负责其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提出申请,进行资格确定。
按照规定,本市拆迁困难户租房不再受限制,租房由过去划定范围改为到市场上去自由选择,《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明确:符合经济租赁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按一定标准拿到租房补贴,可以到市场上选择自己中意的住房租住。
申请招租补贴对象
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区域)2003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拆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收入低于1.5万元的家庭。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下(相当于使用面积7.5平方米);(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或领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在8万元(含)以下,且他处无住房。
申请要经过八项程序
1.申请、受理;2.审核、公示;3.开具证明;4.市场租房、签订租房合同;5.申请补贴;6.审核;7.缴存租赁保证金;8.发放补贴。
资格认定四道关
第一步是进行申请资格的认定,因此在去现场选房前,需要到负责其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将进行资格的认定。认定内容通常包括申请人、家庭年收入、拆迁补偿安置费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申请人认定申请人的户籍以户籍簿记载为准;申请人家庭人口按其被拆迁住房同户籍人口计算。对于申请人及其同户籍家庭成员已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房、公有住房使用权或承租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的,不得再申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
2.家庭年收入认定凡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或领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不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其他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一般按照上一年实际发生数核定。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按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直接计算其收入;对明显高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家庭,按实际核定其收入)。
3.拆迁补偿安置费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指被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安置补贴金额)、按房屋面积确定的搬迁奖励费、对违章建筑的安置补助费和各种困难补助费总和。
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拆迁住房建筑面积以《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记载的住房建筑面积为准。申请人他处有住房的,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合并计算住房面积。
现场选房办理备案
持有区房委办开具的《招租补贴证明》的申请人在3个月有效期内,便可到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管理中心周六现场活动上选择租房信息。如果已经选好房屋,那么申请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经区房管局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核查,租赁关系符合《天津市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管理办法》规定的,在《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上加盖“经济租赁房”印记。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应不短于1年。
【提醒】
-申请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资格需持哪些证件?
申请人须提供四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第一类,身份证件———申请人身份证;第二类,户口证件———家庭户口簿;第三类,房屋情况证件———《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申请人有他处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第四类,家庭年收入情况证明。持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提供其中一种证件即可;其他家庭按照家庭年收入认定的规定提供收入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持哪些证件?
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申请人的《招租补贴证明》;6、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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