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今终于敲定——— 1600元。
有人可能会觉得:比起前些日子提出的1500元,不就是增加了100元吗?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吗?
100元的确不是个大数,但回顾这一新标准曲折反复的确立过程,我们就会看到,它鲜活地见证了国家在立法民主上取得的显著进步,这个意义就十分重大了。
在此之前,长期实行的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这个显然已不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标准,改是必然的。在最初的个税修订草案中,有关方面曾经打算以1200元为起征点,而国务院在7月份原则通过的《草案》中,将此标准大幅提升为1500元; 8月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个税草案时,对1500元的建议标准,许多代表,特别是沿海省市的代表,仍然觉得偏低,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9月份首次组织个税立法听证,直接听取民意;直到今天这个1600元。
从800-1200-1500-1600元这个发展轨迹不难看出,伴随个税起征标准的不断修改、提升,充分彰显了国家在事关民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立法上,高度体察民情、尊重民意的立法民主精神。
如果把国家比喻成一个大家庭,那么个税就等于我们每个儿女每月给家里上交的生活费,挣钱多的多交点,挣钱少的少交点,不挣钱的不但不交,还会得到家里的照顾。那么,挣多少钱算“多”呢?定这个标准,最好就是开个家庭会议,大家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地民主协商一番。早些时候,在中国持续了几千年的农业税收被停止了,这让占这个家庭成员一多半的农民兄弟很高兴,现在城市兄弟也面临着一次新的变更,这是过日子方式的一次大改变,而且肯定是往越来越好的方向改变,让我们为这个大家庭的和谐而高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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