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在天津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对PVC食品保鲜膜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昨天下午,记者随同市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河西区某超市进行抽查中发现两种不符合标准的保鲜膜产品,目前,执法人员正在对产品的来源和材质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昨天的抽查中,执法人员并没有发现货架上的零售保鲜膜含有PVC成分,但是,在该超市的库存却发现两种保鲜膜存在问题,一种为江苏省江阴市霞客镇(璜塘)工业园生产的理研保鲜膜,该保鲜膜既没有产品成分说明,也没有适用范围介绍;另一种带着日文字样的保鲜膜,该产品除“阳光”二字外,没有任何其他中文标志。据此判断,这两种保鲜膜就属于不合格产品。质监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经查这两种保鲜膜均为该超市自用分装产品所用。
据悉,执法人员已对这两种保鲜膜进行取样,并要求该超市在检测报告没有出来之前禁止使用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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