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至9月,国家环保总局创模考察组、调研组和技术评估组,先后对天津创模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肯定本市创模成效的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创模工作、巩固创模成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此,本市全面落实,深入整改,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创模工作水平,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落实创模评估意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天也不耽误”、“一个也不放过”、“一点也不马虎”,是本市落实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和专家评估意见整改的基本态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组织领导上高度重视,对国家调研和技术评估组提出的建议意见,逐一研究,抓紧落实,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逐项攻坚,保证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目前负责落实创模评估意见的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已经扩大到24个委办局,主要责任部门领导亲自督办,为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总局考察、调研、技术评估意见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在责任落实上高度重视。本市连续召开落实创模技术评估整改意见工作会、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水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大气环境质量研究工作会等会议;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创模技术评估整改意见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将国家环保总局正式的反馈意见和专家来津考察、调研、技术评估时的意见建议一并重视,一同分解为31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明确了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每天公布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每周专题召开创模整改工作例会,研究安排重点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了项项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各部门、各区县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一丝不苟地完成整改任务。经过夜以继日地工作,目前包括国家环保总局领导专家来津考察、调研、评估的意见与建议在内的总共31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一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与《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涉及天津的项目,在国家环保总局领导来津调研后,本市积极推进工程进展,“两个计划”由调研前的建成48项、在建24项、完成投资119.51万元,提高到建成58项、在建26项、完成投资130.58万元,建成和在建分别增加了10项、2项。二是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总量削减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的量化分析,以及气象条件与大气污染关系的系统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了施工、道路扬尘和煤烟型污染控制。截止到10月26日,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良好及以上水平的天数为259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86.9%。同时,加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正在进行的电厂烟气脱硫9个项目,今年将完成4项,明年完成5项。列入国家“十五”重点工程的天津第一热电厂烟气脱硫项目,目前正在加快建设进度,将于明年年底前完成。三是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武清区垃圾综合处理场将于年内开工建设;宝坻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将于近期开工建设,明年10月底建成。今年11月,双口垃圾卫生填埋场将建设日处理250吨渗滤液的蝶管式反渗透设施。采用资源化方式,处理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目前已处于试运行阶段,将很快投入生产。四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建委、市市容委、市环保局等8委局在全市主要媒体再次集中公布了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热线。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关闭严重污染小化工企业暂行办法》,小化工污染问题得到依法有效查处。五是不断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五小”行业卫生管理。集中力量对240条主干道路及集贸市场周边的占路摊贩和店外摆卖进行再次治理;加大了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市场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对市场实施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进行限期整改;制定了本市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灭鼠、灭蟑螂、灭蚊蝇活动。积极开展了“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和推动了“五小”专项整治工作。六是着力改善环境相对较差区域的生活环境状况。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拿出的30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全市环境相对较差的城中村以及一些老旧社区的环境改善,集中建设一批小型环境设施,实施街景绿化、污水外溢治理、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79处城乡接合部点位治理等工程,使环境相对较差区域的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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