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被告人伙同他人深夜窜至一家工厂内行窃,没想到触动报警器,值班保安发现情况后赶到现场将被告人当场制服。日前,天津市汉沽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案发当日凌晨4点,被告人陆某伙同另外三名案犯(均在逃)预谋后携带撬棍、手电筒等作案工具来到本市一家机械厂,被告人陆某在外望风,其余三人撬开该厂办公楼出纳室窗外防护栏进入室内,在其余三人撬盗保险柜的过程中,报警器自动报警,值班人员刘某发现情况赶到现场,被告人陆某见状逃跑至该厂围墙处,用事先准备的砖头对随后追来的刘某进行威胁,刘某上前将其抱住,被告人陆某用手中的砖头砸刘某的手部,两人倒地后,被告人陆某又用手击打刘某的下颌,后被刘某制服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陆某实施盗窃行为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