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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华(化名)因一时冲动,出于报复的目的,盗窃了邻居家2.3万元的存单一张,并先后分两次将存单内的存款全部取出,挥霍,警方经侦查将其抓获归案,并以涉嫌盗窃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本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经工作了解到,小华系本市某技术学校在校学生,无前科劣迹,在校表现尚可,此次犯罪是出于一时冲动,主观恶意不深,经过领导研究,决定对其进行教育,挽救,并邀请其父母参与检察官的提讯,以达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的目的。本报记者作为本市唯一媒体参与了此次特殊的“提讯”。据悉,这也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会议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在青少年维权方面的一个大胆创新。
-场景一:为孩子保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2005年11月17日13: 30,本市北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接待室。在办案检察官的主持下,一场特殊的“签字”仪式正在举行。本案犯罪嫌疑人、 16岁少年小华(化名)的父母与被害人赵女士就小华盗窃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达成赔偿协议,赵女士为孩子的将来着想,也建议司法机关对小华从轻处罚,给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
-场景二:铁窗前慈母苦劝失足少年
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小华的母亲告诉记者,出事后她还没有见过孩子,父亲则一直紧闭双唇,一语不发。走进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小华的父母眼里透露出一丝急于见到孩子的渴望。办妥手续后,在一间并不宽敞的讯问室内,隔着铁窗,母亲见到了身穿囚服、戴着手铐的小华。小华见到突然来到的父母,短短吃惊后,深深地低下了头。
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检察官向嫌疑人及其父母出示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须知,并告知其旁听的注意事项。提讯正式开始了,负责办理此案的李晓鹏检察官先以大姐姐的身份对16岁的小华进行了规劝,对其错误性质、犯罪原因进行了分析,结合小华的家境,动情地劝小华要充分认识此次错误的严重性,希望其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并牢牢记住这次深刻的教训,以此为鉴。其间,小华几次流下悔恨的泪水。最后,李检察官希望小华出去后,努力学习,好好工作,孝敬自己的父母,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经过检察官批准,隔着铁窗,小华母子开始了让人动容的对话。善良的母亲望着铁窗内的孩子还没说话,眼已湿润。铁窗里小华也再次流下悔恨的泪水。母亲告诉小华,“你是妈妈的一切,是妈妈的将来,妈妈希望你能够记住这次深刻的教训,努力学习,好好改造,走好以后的路,争取对社会的关爱有所回报。”小华含着泪在铁窗内努力地点着头。
被害人:相信孩子能记住教训
在接待室,本案被害人赵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赵女士表示,小华和自己的孩子年纪相仿,两家又是邻居,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两家关系也很不错。孩子一时冲动犯下大错,错误性质虽然比较严重,但是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大家都应伸手帮他一把,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开始的机会,这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她希望也相信小华能够记住这次深刻的教训,走好以后的人生路。
小华所在学校:决定保留他的学籍
小华所在某技术学校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到小华犯下如此罪行,他们也很痛心。对于检察机关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创新之举,他们深感振奋的同时将全力予以配合,学校也将保留小华的学籍,他们也希望小华能够牢牢记住这次深刻教训,走好以后的人生路。
小华母亲:感谢社会的宽容
小华的母亲在提讯结束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感谢检察机关给孩子留下一条悔过自新的道路,感谢被害人以及社会对小华的宽容。她告诉记者,小华平时喜欢热闹,爱交朋友,但是有时考虑问题显得非常幼稚,这次犯下严重错误,虽说是一时冲动,但同时也反映出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不够,他们以后一定很好地配合学校和司法机关,努力帮助小华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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