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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至今,中国民政系统收到的捐赠款物多达284亿元。工人日报报道称,中国现代慈善事业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经历了艰难起步、缓慢发展的阶段,目前正在恢复中发展壮大。
据介绍,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已发展到28.9万多个,专门从事慈善活动的中华慈善总会和各级慈善协会731家,从事救死扶伤等人道主义救助的红十字会7万多家,全国已建立3.2万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初步形成了社会捐助服务网络。一些大中城市建立了4000多个“慈善超市”、“爱心超市”,开创了社区群众互帮互助的新模式。
但有关官员称,中国的慈善事业目前仍属于初级阶段,少数发展快的省市也只是有了慈善事业的雏形,捐赠机制、善款善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都有待加强。目前,中国每年有近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有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享受低保,有75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
据悉,中国慈善事业的法律和政策正逐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对慈善组织登记、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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