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2005年5月8日晚,南开区五马路南开浴池门前,高某与在此经营羊肉串生意的刘某夫妇因结账问题发生矛盾,第二天高某纠集十余人到刘某的摊前,持啤酒瓶、铁锨等将刘某夫妇打伤。经鉴定,刘某的伤情为轻伤,其妻李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庭上,高某低声说:“我和刘某认识10多年了,事发时我和他媳妇开玩笑说上次吃饭多收我钱了,她就急了,打了我一耳光,我们就吵起来了。转天,我找刘某聊这事,没说几句他就手抄铁锨过来,我一把夺了下来,他拎起个凳子正要砸,我就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有几个‘点头之交’的哥们儿看见了,就过来拦偏架,不是我纠集的。”
刘某夫妇共诉求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7万余元。高某低声说愿意赔偿3万元。其妻李某说:“不行,我们住院的钱都是借的,看在以前的份上,最少5万元。”话音刚落,高某回头说:“本来这事就不该发生,看在以前感情的份上,我同意给5万。”最后陈述时,高某说:“我没嘛要说的了,有一封忏悔信请法官交给被害人。”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