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总队长 董顺荣
2005年,受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委托,我们城调队接受了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对和平区、大港区、南开区进行测评的工作。几个月来,在市文明办的帮助指导下,在各参评城区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测评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测评任务。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
开展全国文明城区测评工作,对于城调队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市统计局和城调队对市文明委委托的测评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为顺利完成好测评任务,我们要求全体测评人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测评体系》的思想内涵、原则要求和运作方法。测评前,我们参加了市文明办组织的专门培训,并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对《测评体系》进行认真学习和研讨。通过学习我们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增强了做好测评工作的责任感。
二、严格标准,精心操作,确保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在整个测评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统一测评标准和要求。我们要求测评人员准确把握《测评体系》中的每一项指标,不断加深对《测评体系》的认识和理解,与此同时,我们针对操作中不易把握的具体问题组织研讨,对各项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深入的分析,逐一制定数据调查和采集方式,采取材料审核、抽样调查、偶遇调查、暗访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统一规范的考核标准和要求,并在每个小组设立了督导员,为测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为保证测评工作的公正性,我们严格按照《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测评标准和要求打分,坚决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地保证了测评工作的顺利运行。三是坚持严明测评纪律。整个测评工作期间,全体测评人员认真遵守中央文明办和市文明委制定的工作程序及“五不准”纪律要求,一丝不苟地按照《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规范运作,做到了不扰官、不扰民,保证了测评工作的客观真实。
三、测评、辅导相结合,积极主动为参评城区搞好服务
在测评工作中,我们按照市文明委领导的要求,既当测评员,又当辅导员。在测评正式开始前,我们和市文明办的同志一起深入参评的和平区、大港区和南开区,热情帮助他们准确把握《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对资料收集、档案分类、测评程序等问题的要求,手把手地教工作人员规范材料的记录格式、存档样式,逐个审核实地考察地点是否符合测评规定的条件,检测问卷调查样本的散点是否科学,分布是否合理。测评正式开始后,我们在坚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打分的同时,积极指导参评城区搜集相关的数据和材料,完善准备工作。测评结束后,我们向参评城区反馈测评结果时,不仅通报测评分数,还逐一讲明在什么地方扣分、为什么扣分。并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介绍外省市的好做法,为参评城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我们感觉这次测评是“双赢”的测评,一方面推荐出了能够代表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城区,另一方面,我们城调队也取得了多方面的收获,特别是使我们突破了以往传统的抽样和调查方法,实现了统计服务方式上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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