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文明办主任 张立国
我是从1993年开始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回顾十几年来的工作经历,我的体会是:
一、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促进全区更快、更好、更和谐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文明办主任,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我一直满怀激情的工作。作为一名党员,我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多年以来,从未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中,努力做到率先垂范。和区文明办的同志们一道,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兢兢业业的奉献,扎扎实实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
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围绕大局、服务群众。
多年来,我们组织的多项具有北辰特色的创建活动,一直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满足基层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特别是我区近年来重点开展的文明村“五个一”建设,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惠民工程,拿出近4000万元资金予以引导。区文明办制订了一整套运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不间断指导检查,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此外,在“非典”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携手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连续7年开展创建文明胡同活动;开展了感动北辰“争做文明北辰人”“文明在农家”“文明在校园”“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一镇一街一品”等贴近北辰实际的创建活动,推出了一大批工作、生活在基层的文明北辰人,在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文明氛围。
三、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第一线,必须求真务实、脚踏实地。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只有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倾听到群众的呼声,使各项创建活动和群众需要息息相通,合拍共振。在文明村“五个一”建设中,我和区文明办的同志,在区委主管领导的带领下,会同有关委局,走遍了开展创建活动的村村落落;在文明胡同创建中,踏遍了每条胡同里巷;在文明社区、文明楼院创建中,进过每一栋参评的楼门;在开展“携手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中,多少次午夜不眠……。在深入基层中,我们坚持一条纪律,无论什么理由,都不准在村子里吃一顿饭,不能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每个人都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基层文明办工作人员的文明形象,为党的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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