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专稿(记者刘雁军):最新资料显示:“十五”期间,天津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方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重大战略举措,广大农村居民在惠农政策的引领下,信心十足、干劲倍增,赢得了一个又一个丰收喜庆之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年均增幅超过10%的奋斗目标,连跨五千、六千、七千三个千元大台阶。据初步预计2005年本市农村居民纯收入将首次突破七千元大关,达到7100元以上,年均增长额达550元以上,是“九五”期间年均增加额的1.5倍。回顾“十五”期间,本市农村居民收入最强劲的增长点是:
惠农增收政策相继出台,拉动农业收入走出低谷。为扭转“九五”时期因粮食减产、农产品价格低迷等因素导致的农业收入徘徊的局面,有效地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本市在“十五”期间相继出台了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等惠农增收政策,有效地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在天公作美,农产品价格持续回升的有利形势下,本市农民家庭经营农业收入走出了低谷,年均增收达到110多元,比“九五”期间每年多增70元,年均增幅达到8%,比“九五”期间年均增幅提高4个百分点。
五大战略举措的实施,激发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非农业收入快速增长。五大战略举措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区县经济、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家庭经营工业、交通运输业等家庭经营非农产业的发展壮大,激发了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非农业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居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十五”期间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非农业收入年均增收410多元,比“九五”期间每年多增收110元,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70%,比“九五”末期的2000年提高2个百分点。
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吸引力增强,带动转移性、财产性收入显著增加。近几年来,随着本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居民因土地被征用得到的补偿收入明显增加,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吸引大量外来人口来津务工经商,在城乡交界地带、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附近的农村居民纷纷出租过剩的住房,农村居民租金收入也大幅增长。“十五”时期,租金、土地征用补偿等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年均增加40元,比“九五”时期的20元翻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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