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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调整提拔、安排工作及工程建设等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的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从善明昨日被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从善明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蚌埠市检察院管辖,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接案后立即组织人员,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立案前的侦查。经检察机关查明,1994年至2005年,从善明先后担任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常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调整提拔、安排工作及工程建设等过程中,收受他人钱物,数额巨大。10月19日,政协淮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通过决定,鉴于从善明严重违纪,根据有关规定,撤销从善明政协淮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决定免去从善明政协淮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鉴于从善明的行为已涉嫌严重经济犯罪,2005年11月19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察,同时决定对其刑事拘留,11月24日依法决定逮捕。该案目前在进一步侦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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