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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亲的疼爱孩子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身为父亲的被告人在听闻儿子被同学“欺侮”后,竟然不分青红皂白地带人闯入儿子所在的学校,不顾正在上课老师的劝阻,将五名“欺侮”儿子的同学打伤。在赔偿了儿子同学总计7.4万元的经济损失后,这位鲁莽的父亲又受到了刑事处罚,昨天上午,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的儿子是本市某中学的学生,事发当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姚某接到儿子从学校打来的电话,称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了。被告人姚某随即纠集侄子等人赶到学校,不顾任课教师的阻拦,将正在上课的五名学生打伤。经鉴定,上述被打学生的伤情均为轻微伤,被告人姚某被查获归案后,在其家属的帮助下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总计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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