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何文晖):近日,红桥区教育局对全区各基层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卫生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考核,以落实《天津市〈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学生饮食卫生,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该局规定,只有通过考核,食堂管理人员才能上岗。
此前,该区食品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和有关法律专家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卫生法》以及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专题培训,并进行了现场观摩与实例讲解,使各校食堂管理人员加深了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掌握了对食堂进行依法管理的方法。为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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