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的哥的姐”转让“的士”将有章可循,纳入规范的轨道。为了规范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交易行为,为出租汽车交易双方提供规范的服务,维护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本市组建的天津市出租汽车交易服务中心昨天挂牌投入运行。
据介绍,本市现有客运出租汽车32000辆,从业驾驶员36000人。多年来,出租车驾驶员队伍人员流动频繁,每年都有数千人进出的士行业。广大“的哥的姐”及许多欲进入出租车行业从事“的哥的姐”工作的市民群众,始终找不到一个正规的出租汽车交易服务场所,经常会受到非法中介的侵害。为此,本市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出租汽车交易行为的暂行规定》并于今天开始实施。出租汽车交易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后,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驾驶员提供必要服务设施的同时,将严格按照交易程序提供规范化服务,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集中办理禁止场外交易
按规定,从昨天开始,市出租汽车交易服务中心对全市出租汽车交易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凡出租汽车驾驶员变更和个体出租汽车转让涉及出租汽车交易的,均应在服务中心进行,禁止场外交易。交易中心能为广大“的哥的姐”和市民群众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有:提供出租汽车交易信息发布服务;为进场交易的车辆提供停车场地;为交易双方提供洽谈场所;提供出租汽车交易价格评估服务;提供打字、复印服务;代办出租汽车交易相关事宜;提供车辆服务设施维修维护服务;提供办理公证、保险等服务事宜;提供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
严格办理规范交易行为
办理出租汽车交易的双方必须注意,出让方必须持有与交易车辆相符的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受让方必须持有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培训合格证,双方当事人(含从业人员)本人在服务中心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统一管理实现公平交易
出租汽车交易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后,市客管办将加强对交易中心的监管,加强过程监督。通过强化监管,防止非法中介压低收购价格、哄抬交易价格的行为,实现交易双方直接交易,避免暗箱操作,保证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交易手续的,市客管办不予办理运营证件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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