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工作会议,就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作出部署。
年终岁末,是盗抢案件多发时期,为此市公安局要求各单位加强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级公安经保部门还要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各级公安机关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从即日起到2006年2月底,开展金融安全大检查,并把大检查作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