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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凤友主持 会议决定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16日举行
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召开。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房凤友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明年1月16日举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富源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宣读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指出,市十四届人大会四次会议是在我市胜利完成第十个五年计划,“十一五”规划将要实施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动员全市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保证我市明年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实现“三步走”战略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的规划建设,推动天津更快、更好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各工作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这次大会的顺利召开和圆满成功。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树明所作的《〈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及宣读的决定草案,《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绍宗所作的《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刘广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2001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四五”普法工作。
五年来,市司法局和全市各有关方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我市的地方性法规得到广泛宣传,与公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基本普及,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了依法治市的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市司法局和各有关方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健全制度,全面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法院、检察院的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协调、指导、监督和推动的力度,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李森阳受市长戴相龙委托宣读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和条例草案及所作的说明。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志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审计监督是政府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审计监督,有利于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对于保证经济建设健康运行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对待、认真落实审计处理决定,坚决纠正违纪问题,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要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改进审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实效。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鲁书杰、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峻屹、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卫彦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勇所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王德惠、王述祖、梁肃、陈洪江、左明、张元龙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海麟,副市长崔津渡,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昨天,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并报请市委批准的《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有30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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