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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霍艳华):今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600元成为新的个税“起征点”,新的扣除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距离2006年1月1日个税起征点提升的日子越来越近,那么,明年一月份发放的2005年第12个月工资以及年终奖的个税计税标准是以1200元标准计算还是按照1600元标准计算呢?不少人对此表示困惑。
据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解释,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即按照1600元标准扣除,而不是按照税款所属期计算。这也就是说,市民个人在为今年12月的薪水缴纳个税时,就能享受到1600元起征点的好处了。起征点提高后,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扣缴个税税款。凡是明年1月1日开始缴纳的个税都应按照新标准执行。
除了下个月的工资可以“提前”享受起征点提高的好处外,而且人们辛苦一年盼到的年终奖在明年1月1日以后发放,也将得到更多的实惠。年终奖计税方法规定,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但是,如果纳税人当月取得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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