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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趁送快件之机,一速运公司收派员临时起意将事主钱包收入私囊,其劣行被事主当场发现并报警。日前,经天津市河西法院审理,该收派员因盗窃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20岁的张某是广州某速运公司天津分公司收派员。2005年4月16日上午11时许,张某到本市河西区南京路一写字楼内为某进出口公司送快件时,见事主刘某办公桌旁地上提袋内有一个粉红色的钱包,顿生歹念,遂趁刘某签收快件手续不备之机将钱包窃走。未料,还没等张某跨出该公司大门,其劣行即被事主刘某发现,并于报案后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查,钱包内有人民币700余元,美元100元及银行卡等物。
公安机关经进一步侦查成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财物全部收缴,并发还失主。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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