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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3日获悉,到2010年,天津市将全面建成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为此,天津市教委对到2007年的基础教育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包括: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小班化教学,优质高中校数量要达到60%,全面落实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等。
根据规划要求,到2007年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率要保持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时毕业率保持在98%以上。到2007年60%的小学和40%的初中校实现小班化教育。本市在小学招生时对班容量做了严格规定,要求每班控制在40人以下;经市教委确定的双语教学实验学校,班额控制在30人以下。到2007年本市80%以上的小学和初中校的办学水准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优质高中校数量要达到60%, 75%的高中生可以接受到优质教育。在全市中小学逐步实现网上阅览、网上学习、网上备课、网上管理。在教学领域中,外语和信息技术教学成为本市中小学校的重要特色。示范性高中在“硬件”实现了现代化后,要重点建设“软件”,使学校有自己的校园文化特色。到2007年学前三年的幼儿受教育率要达到92%以上; 0至6岁的儿童和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能受到早期教育与教育的服务。另外,到2007年,本市与东部发达地区建立全方位的教育交流关系的学校要达到400所;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学校关系的学校要达到300所。
今后天津市将更加重视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到2007年,本市要全面落实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使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全面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对不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也要提供一定程度的教育服务或职业培训。同时还将依托社区,发展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据悉,从2004年秋季起,本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在学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学生就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各区县教育部门和特殊教育学校也逐步建立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实行免费的项目包括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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