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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六大焦点问题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申请贷款前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己住房时,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自己需要准备多少资金?
如果您是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如果购买的是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以及建造、翻修、大修自有住房的,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者翻修费用的30%的首期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今年32岁的人如果再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贷多少年?怎样计算贷款的年限?
这样的年龄,如果您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的话,您的贷款期限最多不能超过28年。因为按照规定,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能超过您离退休年龄的5年。还有,凡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私产房、危改房或翻修房的,最长贷款期限是10年。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选择几种贷款担保方式?
您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时候,可以有三种担保方式:住房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怎样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房价和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配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月)×借款期限。
其中借款人工资总额=月缴住房公积金金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3)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限额为40万元。
▲想提前还款,应该怎么做?
您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贷款银行审查同意后,可以提前偿还贷款。如果您是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保证的,您还应事先通知担保公司。一般来说,您可以按下面三种方式之一提前还款:(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3)提前预还几个月贷款本息。当您在提前偿还组合贷款时,应采取同一种还款方式,并同时同比偿还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和贷款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在您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对提前还款的数额、提前还款次数、已贷款时间等都没有限制,也没有收取违约金的要求。
住房消费以外八种情况可取公积金
昨晚,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副处长梁军在接听了一个小时的热线电话之后,就一些读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除住房消费外,八种情形也可提取公积金。1、离休或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到海外定居的;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封存满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集中封存的时间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计算。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上述8种情况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离休职工,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退休职工,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及复印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一至四级),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复印件;
(3)到海外定居的职工,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国定居”)及复印件;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及复印件;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及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需提供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6)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7)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口职工,提供户口簿或本市暂住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8)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都要啥材料
▲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身份资料包括三种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须提供以下提取资料:①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②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其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③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④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书》(配偶委托职工代办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还须提供以下提取资料:①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公积金还贷不用每月跑银行
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资金偿还贷款,自2003年11月1日起,凡在建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只要与贷款行签订一份《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协议书》,银行每月将替您把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等住房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还款代扣卡账户内,用于还款,使贷款职工及配偶不需要每月到建行办理住房资金提取手续。凡是在建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向建行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借款人填写《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申请书》,由单位签章后,携带身份证、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如需提取配偶住房资金的还应携带配偶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委托提取申请书、夫妻关系证明等)与建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协议书》,建行按协议约定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及按月住房补贴等住房资金划入借款人代扣卡账户内,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当借款人及配偶住房资金账户内金额大于当月偿还贷款本息额,按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提取;如小于当月偿还贷款本息额,按借款人及配偶各住房资金账户的余额提取(各账户内必须保持壹圆的余额)。借款人在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前,应检查自己还款代扣卡账户内的资金,如不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应及时补足,否则造成还款失败,将按逾期处理。办理业务所需表册,职工可到贷款建行领取,也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housefund.cn或www.zfgjj.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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