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却由于妻子沉迷网络,在摄像头前对着男网友“宽衣解带”并发送自己的裸体照片,被丈夫发现后导致了家庭的破裂。二人自愿离婚,但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对簿公堂。昨天上午,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妻子的行为有悖于我国的公序良俗和传统美德,判令孩子跟随父亲生活。
2001年3月,林丽与肖刚经人介绍相识,两人经过交往四个月后即登记结婚。两年后生育一个女儿。因为二人感情基础比较薄弱,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今年6月,林丽迷恋上了网络,通过聊天结识了很多网友。令肖刚没有想到的是,林丽竟然在摄像头前“宽衣解带”向男网友发送自己的裸体图像并传送裸体照片,肖刚发现妻子的这一行为后,怒不可遏,双方发生争吵,林丽随即搬回娘家居住。二人均自愿离婚,但双方最终由于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执不下而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被告自愿离婚,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依法准予离婚。关于原、被告婚生女抚养权问题应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婚生女身心健康以及维护和照顾其权益的原则予以处理。原告在互联网上发送个人裸体图像的行为有悖于我国的公序良俗和传统美德。故婚生女以随被告生活较为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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