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实行“实名制”后,本报记者通过暗访揭露了一些网吧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阳奉阴违的现象。由此可见,在规范网吧行为、减少因网络而产生的违法犯罪现象这件事情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任何法律法规,都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执行它的力度和可操作性。应该说,实行“上网实名制”,操作性还是比较强的———只有刷过相应的实名卡,网络才能连接得上。但问题是,执行这一政策法规的人———比如网吧主人,是不是能够认真执行。从利益关系层面来讲,肯定是不会配合的———他们的经济收入来源,相当一部分就来自未成年人以及那些怀有不健康目的的成年上网者,而这些人怎么会乐于遵守“实名制”呢?面对这样一种形势,必须要由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认真抓落实,否则,“实名制”就成了有“名”而无“实”了。
大凡法律法规,必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了可操作性,才可能得到认真的落实。而能否得到认真落实,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落实靠什么?一靠对民众、特别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普遍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二靠执法力度,对违法者要真抓真管。不教而诛不行,违法不究、违法轻究、象征性地究,也都不行。
毫无疑问,当一项法律法规与某个利益阶层或利益团体的利益相抵触时,执行起来就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这就是执法的阻力。人们往往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比较重视,比较关注。但事实上,不够犯罪水平的一般性违法现象,对社会的整体危害性一点也不比犯罪小。因为违法者数量要远远大于犯罪者,甚至有人说过“人人都在违法”的话。常言道,“法不责众”,违法的人太多,“法”就想“责”也“责”不了,这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违法不是什么占便宜的事情,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损害全社会的利益,进而也就是损害自己的利益,但很多人似乎不明白这个道理。
从上网这种小事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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