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王先生所在的银行与一客户存在贷款纠纷,虽然判决书早就下达了,但该客户却一直避而不见。12月初,申请人王先生发现了被执行人的一辆大客车,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打了“执行110”。不一会儿,天津市西青区法院执行人员便赶到现场,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大客车。被执行人很快便将尚欠的借款20万元交付法院,一起执行案就这样顺利解决。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执行难已经成为许多当事人的隐痛,空有一份判决书,却往往得不到自己应得的财物。西青法院为了提高执行能力,在本市率先创新机制,实行“执行110”。打个电话,无论何时何地,快速反应小组的干警便会迅速赶到现场,并快速开展执行工作,使许多当事人的执行难问题迎刃而解。
2003年10月起,西青法院创立了“执行110”,向全社会承诺,一旦有被执行人或财产线索,立即出击执行。为此,该院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和保障机制,随时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快速执行。西青法院首先成立了“执行110”领导小组和快速反应小组。由主管院长、执行庭庭长、法警大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将17名执行干警分为四个快速行动小组,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并建立了“执行110”联络网,向社会公开“执行110”举报和监督电话。
在接到“执行110”报警后,由案件承办人所在的“执行110”快速行动小组成员及法警快速出击,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工作以外时间都能做到有报必出,快速开展执行工作。
为了获取更多的线索,西青法院还制作了“执行110”联系卡。将执行人员的电话向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开,利用社会力量搜寻执行线索,只要有线索,立即出击执行。
西青法院受理的一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某制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判令被执行人某制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申请人货款44497元。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此法院通知申请人来庭告知其提供执行线索,同时向其发放了“执行110联系卡”。
2005年10月19日上午9:05,申请人打来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新的账户,账户上很可能有钱。接到电话后执行人员立即办理了查询、扣划的审批手续,5分钟后出发,9:40,快速行动小组赶到西青区南河信用社,经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有存款7万余元,行动小组当即向信用社送达了扣划通知,将该案全部货款、滞纳金、诉讼费、执行费用一并扣划到法院。被执行人称:“你们法院来得太及时了,太突然了,这是上午刚刚过来的一笔货款,打算当天下午就提走,没想到被你们扣划了。”
实行“执行110”机制以来,执结了一批棘手案件,从最近一年“执行110”出击情况看,共接报80余次,其中工作时间60余次,工作外时间20余次,执结疑难案件60余件。彰显了执行力度,提高了执行到位率。
除“执行110”外,西青法院还开展了人性化的执行工作,做到“三个穷尽”将“死案”变成“活案”以及多项制度保障案件及时得到执行。3年来,该院共执结案件6660件,执行到位率提高了22个百分点,到目前为止,执行率已达到85.5%,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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