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CEO打68万元水淹官司》一案原定昨日9时开庭,但因第一被告临时提出管辖异议而未能开庭。
开庭前不久,第一被告某物业公司的律师用特快专递寄来一封管辖异议申请书。物业公司认为,本案原告磊磊是意大利人,按照最高院及市高院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规定,应由市二中院管辖。在原告律师进行口头答辩的同时,物业公司和第二被告供热公司的律师也赶到法院,10时许,三方相继离开。
原告不同意第一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第二被告也表示不同意。原告方表示更尊重的是事实损害的发生地,他们认为本案完全应由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两方律师均表示下周将把书面答辩状送到法院。河西区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当事三方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和程序对此管辖异议作出裁定。
11月24日,在本市梅江城市别墅居住的意大利人纳斯普利·磊磊以今冬暖气打压试水期间他的房子被淹为由,将物业公司和供热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并提出68万元的索赔。这是本市首例业主为外国人的“水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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