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天津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将陆续穿着统一的执法服装、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换装工作预计明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政府部门将通过多种媒介对本次统一着装工作进行宣传,公示统一后的执法标志式样,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的样式是从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筛选出的若干方案中选定的,任何单位无权更改。这次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的范围,主要是公安、工商等国务院批准保留制式服装以外的其他执法部门的一线执法人员。通过统一执法标志,来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便群众监督,从而进一步改善天津的投资环境。
为何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
为了减少财政支出,解决其他执法部门仿照99式警服滥着装问题,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2004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也转发了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纠风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着装和执法标志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的贯彻执行,在节约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提高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近两年,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群众法律的意识的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执法程序、执法方式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不出示执法证件、不佩戴执法标志造成执法人员进厂(场)检查难、调查取证难、实施行政处罚难、老百姓识别真假执法人员难的现象愈加明显。为解决这一执法难题,经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反复研究,决定为本市一线执法人员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
今后“三位一体”“亮证执法”
据了解,在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人员将严格贯彻“三位一体”“亮证执法”的工作方式,即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时,必须穿着统一的执法服装、佩戴统一的执法标志及携带天津市政府颁发的执法证件,必须先向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方可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时违反上述执法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行政执法检查。
服装发放限于一线执法人员
据介绍,此次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其发放范围将严格控制在持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件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国务院《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中批准保留的14种制式服装和暂缓保留的3种制式服装的行政执法人员除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机滥发服装,扰乱执法秩序。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市纠风办将对今后的着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着装的情况,必将严肃处理。
统一执法服装什么样
这次统一的行政执法服装和标志包括春秋装、夏装、长袖衬衣、多功能棉服以及领带、臂章、胸牌。其中春秋装为国际通用式样的藏蓝色小领西服、蓝色长袖衬衣和亮蓝紫色领带;夏装为蓝色半袖衬衣配藏青色薄料西裤、西裙(女);外罩为普通工装样式的毛领黑色棉服;臂章为盾形,蓝底,下半部为金色天平配金色橄榄枝,上部为“天津行政执法”字样,中部标明执法类别,文字均为白色;胸牌为长方形,底色为银色,左侧为原色国徽,右侧标明“行政执法”字样及佩戴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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