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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将至,“某某纪委监察厅就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下发通知”的标题已经陆续见诸报端,看到这样的消息,让人欢喜让人忧。
喜的是我们的党和国家时时刻刻提醒领导者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没有因反腐败取得的可喜成绩而放松警惕,这是对干部的爱护,更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尤其是注重源头治腐,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胜利。特别是中央颁布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以来,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十六字方针为指导,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渐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从儿童到成人,从青年到老年,从普通群众到领导干部,每个人的廉洁意识越来越强,这些无形的制约和监督无疑是促使掌权部门和掌权者廉洁自律的最好规定。再加上纪检监察部门的明文规定和严格的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应该不是难以达到的目标。
忧的是这样的通知年年发,会不会领导干部充耳不闻,见多不怪,礼照收、请照吃?会不会发文机关以文件落实文件,走走过场完事大吉?——这样可就伤了民心,失了民心!人民群众不答应,党纪国法也难容!
前不久中央电视台反腐倡廉晚会上歌曲《手莫伸》中唱的好:“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难逃脱!”监督个人,监督执纪部门,监督政府!元旦、春节将至,“廉政大考”将至,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交上我们满意的廉洁答卷,希望忧虑不存,希望喜上加喜!(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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