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日前,记者从天津市高院了解到,2006年重点将集中在暴力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多发性犯罪上。另外,还要依法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在判决上慎之又慎,既要严打,又要防止冤案、错案的出现。
据介绍,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市高院将着重强调调解的作用,不仅是庭审阶段可以调解,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可以进行调解。调解的手段也多种多样,像法理疏导、亲情感化、协调配合、因势利导、网络调解等方式都可以灵活运用。
另外,市高院还要制定和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10项措施。其中,在商事案件的审判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商业交往中恶意欺诈、不守诚信的违法行为。还要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刑事处罚和民事制裁力度,依法公正处理网络域名注册纠纷、MTV播放权侵权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促进企业创新。
现在,一旦打上官司,很多老百姓依然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有的人打不起官司,有的人法律知识淡薄,不知道怎么打官司,有的因种种原因,希望官司快审快结……针对现实中的这些问题,市高院在审案子的同时,坚持人文关怀,进一步完善一系列司法为民措施。
比如建立立案文明窗口,设立诉讼指导处,实行首问负责制,指导当事人举证等,让不懂法律程序的老百姓知道怎么打官司,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另外,继续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负担。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行;同时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于涉诉信访,实行庭长和院长接待日、首访负责、信访督办和申诉听证制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干部包案制。妥善解决一批处理难度大的涉诉上访案件。
有消息称,2006年,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将进入深水区,一系列重大措施也已浮出水面。像最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像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明年,市高院将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以推进司法工作的规范化,促进司法公正与高效。
比如,进一步规范审前程序,完善证据交换、庭前调解以及再审等制度;规范执行方式,实行执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强制措施和执行期限,推出法院干部的分类管理;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制度、审判指导制度、执行工作机制、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和司法审判管理机制;特别要改革和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运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文明和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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