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天津市开发区法院从细微之处入手,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树立了司法亲民、为民、利民的形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权利,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公正与高效。
细微之处再整改 百姓权益确保障
据介绍,开发区法院从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入手,重新规范了对扣押车辆的管理,保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利;实行阳光执行,确保申请执行人的知情权。
由于过去对查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开发区法院修改和完善了管理制度,统一部门、专人管理。将查封、扣押的车辆统归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对,并做好相关的车辆存放手续,改变了过去分散、无序的状态,使管理更加统一、规范。
针对部分执行案件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当事人反映比较多的问题,开发区法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实行了《执行通告函》制度。执行庭在收案后,定期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通告函》,向其通告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告之应向法院提供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将执行全过程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使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确保了申请执行人对案件的知情权。消除了当事人因对案件执行情况不了解而对法院工作产生的猜疑和不理解。
通过以上整改,开发区法院出现了“四少四高”现象: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拖、压现象减少,执行效果显著提高;来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情况的当事人减少,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积极性、与法院之间的协作互动显著提高;当事人的投诉减少,对法院的信任度显著提高;法院中止执行的随意性减少,案件和卷宗的质量显著提高。
点滴入手抓审判 细化标准严管理
开发区法院针对容易发生违法办案、不文明行为的岗位和环节,从法官的着装、仪表、行为、举止、语言等点滴之处入手,重新细化了开发区法院《司法行为规范》的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岗位要求,树立了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开发区法院在《司法行为规范》中强调规定了法官开庭的岗位要求:法官必须准时到庭,开庭迟到的法官,必须当庭向双方当事人做出解释并道歉;法官必须着好法袍或法服后再进入审判庭;合议庭在着好法袍或法服,规范佩戴好法徽后,要整齐步入法庭;法官不得在庭审中换穿法袍或法服;法袍和法服必须整洁。规范中还要求法官的发型要梳理整齐,得体大方,女法官不得披头散发,夏季不得赤脚穿凉鞋。法官在整个庭审活动中,要举止庄重,不得有托腮或趴在法台上的懒散坐姿;应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庭审中要认真观察,仔细聆听,不得态度生硬或随意喝斥;庭审活动要规范,手机要关闭,开庭时不看、不议论与审理案件无关的资料和话题。
现在,开发区法院展现在大家面前的是着装规范、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用语标准的法官队伍。他们在庭审中,解答更耐心、聆听更细心、解疑难更费心、对百姓更关心。
认真梳理再整改 规范送达显实效
为了提高送达效率,充分保护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避免因送达操作不规范或失误造成的错误送达、无效送达,开发区法院制定了《规范送达法律文书制度》,统一送达方法,规范直接送达;准确界定签收人范围,避免无效送达;灵活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实现了送达工作的规范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当前各种成分的经济组织并存,管理机构不尽相同,如果还按过去的方法由单位和组织的收发室签收法律文书,未免过于单一,不便于及时送达。为此,开发区法院将签收人范围界定为受送达单位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此项新界定,使法律文书的送达更为及时、准确,提高了送达工作的效率。
该院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了灵活多样的送达方式。针对开发区的大多数居民白天不在家,只有晚上家中才有人的情况,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采取晚上和公休日加班送达的方法,方便了当事人,保障了各类案件的顺利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因送达问题导致的当事人不满甚至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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